【资料图】
1、 几位外国人,从自身的知识背景出发,对中国的法律传统自由圈点,称其为“偏见”,也许并无不妥。
2、 乾隆王朝之前,西方传教士对中国这个陌生的国度怀有莫名的向往。
3、而孟德斯鸠之后,“专制与奴役”、“未开化与不自由”、“礼仪与家族”则成为描述中国法律传统的特定符号;韦伯把中国法律传统称为原始的家产制法律,认为这样的法律到达不了西方式的形式理性;庞德研究西方普通法的精神,却认可并赞赏近代中国法继受了欧洲大陆法;昂格尔则走向极端,把西方社会置于法治的一端,把中国传统法置于非法治的另外一端…… “圈点”之际,不乏灵光闪现和真知灼见,这些偏见有时能起醍醐灌顶之效,读来也“无害”。
4、 因为这个缘故,本书取名为《无害的偏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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